深圳資産評估有限公司|估價原則
2020-04-22
深圳粵省心會計事務有限公司
一 房(fáng)地産估價應遵循下列原則:
1 合法原則;
2 最高最佳使用原則;
3 替代原則;
4 估價時點原則。
二 遵循合法原則,應以估價對象的合法使用、合法處分(fēn)爲前提估價。
三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則,應以估價對象的最高最佳使用爲前提估價。
當估價對象已做了某種使用,估價時應根據最高最佳使用原則對估價前提作(zuò)出下列之一的判斷和選擇,并應在估價報告中予以說(shuō)明:
1 保持現狀前提:認爲保持現狀繼續使用最爲有利時,應以保持現狀繼續使用爲前提估價;
2 轉換用途前提:認爲轉換用途再予以使用最爲有利時,應以轉換用途後再予以使用爲前提估價;
3 裝修改造前提:認爲裝修改造但(dàn)不轉換用途再予以使用最爲有利時,應以裝修改造但(dàn)不轉換用途再予以使用爲前提估價;
4 重新利用前提:認爲拆除現有建築物再予以利用最爲有利時,應以拆除建築物後再予以利用爲前提估價;
5 上述情形的某種組合。
四 遵循替代原則,要求估價結果不得(de)明顯偏離(lí)類似房(fáng)地産在同等條件(jiàn)下的正常價格。
五 遵循估價時點原則,要求估價結果應是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(lǐ)價格或價值。